复制源代码者首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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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6:4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两名技术人员在辞职时,竟盗走了公司所开发软件的源代码,然后非法制作和销售盗版软件牟利。这起全国首例视频软件侵权案近日在海淀法院审结,两名技术人员分别被判刑一年和一年半,这是众多盗取源代码案件中当事人首次被判刑的案例。 2002年3月,曾负责“雷石KTV宽带服务系统”软件开发工作的王某与赵某,因嫌待遇低从北京雷石世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辞职,离开时两人盗窃并备份了雷石公司KTV点歌系统软
重要更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