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适用分案起诉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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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6:4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近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涉嫌抢劫的刑事案件中,首次适用了分案起诉制度。 所谓“分案起诉制”,就是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在不妨碍案件审理的前提下,将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被告人分别起诉、分别审理的制度。这一制度的施行,可以适时地将未成年人从共同犯罪中剥离出来,从而避免在共同审查过程中,忽视对未成年
同时,分开起诉还意味着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独立审判,可以使司法者最大限度地营造出适于青少年的诉讼方式及庭审氛围,并杜绝未成年被告人因忌惮成年同案而不敢在庭审中指证其罪行等弊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