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破坏水资源可罚10万元 桑拿水价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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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8:5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3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实施办法》将于今年上半年对外公布。《实施办法》明确制定了十项新的节水措施,对各种破坏水资源的行为要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最高可罚十万元。 据悉,北京将保证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上游来水的水质、水量。同时,对超采地下水将进行严格限制。此外,市水利局和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阶梯式水价的实行,
据悉,阶梯式水价将于年内在本市城镇居民中实行,目前暂不在城近郊及远郊区县推广,这主要是考虑到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和郊区管网建设尚不完善等因素。下一步,本市将在给予困难户一定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扩大阶梯式水价的实施范围,在基础设施完善的远郊区县实行阶梯式水价。(王军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