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隐君子”要受牵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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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1:33 时代商报 | |||||||||
60家单位签下责任状———容留“隐君子”要受牵连 本报讯(记者 王晓静)沈阳市数十家的迪吧、歌厅、夜总会如果有容留吸毒的现象,一经发现就要受到“隐君子”的牵连。昨日下午,沈阳市30名公共娱乐场所法人代表和30名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法人代表,在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与沈阳市禁毒委员会签订了“无毒”责任状。
在签署的责任状中规定,迪吧、夜总会、歌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要实行禁毒责任制和保安巡查制,发现贩卖和吸食毒品人员及时报警;经常对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使其了解毒品常识、危害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场所内存在容留贩吸毒品的问题,警方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格追究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禁毒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诺和保证本场所内不发生贩吸毒问题,如果存在此类问题,主要负责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