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最多的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遭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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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2:01 新闻晨报 | |||||||||
记者杜琛 晨报讯昨日,原告最多的一起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遭日本札幌地方法院驳回。该法院以国家无答责(国家豁免法律责任)、日本掳掠劳工的不正当行为已超过20年,中国劳工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已失效等为由,驳回了中国劳工受害者及家属对日本政府提出的8.6亿日元赔偿的诉讼要求。
此次中国劳工诉讼案原告为中国劳工对日索赔人数最多的一次,他们是二战中被强行带至北海道,并被迫从事过重劳动的36名中国籍原劳工,以及7名已死亡劳工的遗属,总计70人。被告为日本国政府和三井矿山、住友石炭、熊谷组、新日铁、地崎工业、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6家日本企业。 华东政法学院副教授管建强,就这一判决结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判决显然是一个历史的倒退,因为在此前类似的中国劳工诉讼案件中,东京地方法院和福冈地方法院就已经陆续驳回了所谓的国家侵权行为不负法律责任的国家无答责法理,并认定战后日本国违反救济义务,判决日本国赔偿了部分中国劳工。” 管建强教授解释说:“强掳、强制苦役完全属于国际习惯法所禁止的奴隶制度。鉴于被告日本国违反禁奴公约以及为国际习惯法所确立的禁止奴隶制,也违反了国际劳工组织的第29号条约‘关于强制劳动的条约’,按照海牙陆战条约,也是禁止奴役敌国贫民,被告日本国和奴役中国劳工的企业理应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所谓的时效性问题全是日本政府立法不作为所造成,责任全在日方。” 据悉,日本新泻地方法院也将于26日对一起同类诉讼进行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