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副局长坐上被告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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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2: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广州消息曾把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拉下水的走私大鳄梁耀华系列案昨天又牵出一名官员: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原副局长潘启华因涉嫌替梁耀华说情疏通,使被查扣的走私货物顺利放行,从中收取梁耀华贿赂约30万元财物,昨天上午坐上了花都区法院的被告席。 潘启华今年40岁,清远市人,大专文化。案发前是花都区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
据花都区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1997年期间,潘启华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司机、秘书期间,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走私犯罪分子梁耀华的请托,向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的相关人员说情疏通,使海珠区公安分局对梁耀华的广州市新英豪发展有限公司被扣押的两柜涉嫌走私的货物予以放行,并受托帮助梁耀华解决其合资开办的汉堡酒家的消防问题。在此期间,潘启华先后分五次收受梁耀华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港币10.5万元,“江诗丹顿”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12.95万元)。 (杨方 农柳)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