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18万元好处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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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2: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因与浙江贪官杨秀珠一案有关而备受关注的原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光荣受贿一案,23日上午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杨光荣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现年43岁的杨光荣是杨秀珠的胞弟,被捕前是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去年2月下旬,杨光荣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由此牵连出多人。4月20日,极力解救
法院经当庭查明,2001年下半年,杨光荣在担任温州地方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个体配电柜经销商周道听的要求,向鹿城区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推荐,在自己公司开发的东南大厦工程配电设施上,采用周代理的变电柜产品,致使周最终得到了这项业务。事后,周为“感谢”杨光荣的照顾,送给杨光荣“好处费”18万元。案发后,杨光荣退出赃款人民币10万元。开庭之前,杨光荣家属再为其退出了另外8万元人民币的赃款。 (张和平 吴智勇)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