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珠”案开出死刑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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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4:25 山西晚报 | |||||||||
昨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集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挪用公款罪、包庇罪于一体,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的“东方之珠”经济犯罪案件。此案被省城法学家称为“山西金融犯罪第一案”。第一被告张原清被判死刑,也打破了省城历史上经济案罪犯没有被判死刑的先例。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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