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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北海道败诉 律师分析对日索赔三大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4:52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代小琳) 昨天上午,日本北海道札幌地方法院对中国北海道劳工受害者起诉日本政府案作出判决。该法院以日本掳掠劳工的不正当行为已超过20年,中国劳工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已失效等为由,驳回了中国劳工受害者及家属对日本政府提出的8亿6千万日元赔偿的诉讼要求。

  北京籍劳工赵宗仁作为原告代表和中国律师康健赴日本出席了这次宣判。康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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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的北京方元律师事务所表示,一审败诉,我们也有心理准备,这说明了劳工诉讼的艰难性,但是我们还会继续上诉。北海道诉讼原告为当年被掳劳工43人,被告为三井矿山、住友石炭、熊谷组、新日铁、地崎工业、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6家日本企业。

  律师分析对日索赔三大难题

  中国对日民间索赔官司打了十余年,目前在日本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案有二十多起,而除刘连仁案胜诉外,迄今无一案胜诉。一位曾参与这一系列诉讼的中国律师向记者介绍了诉讼面临的几大困难:首先是经费缺乏。要去日本打官司,诉讼费用、路费、食宿费等都不是小数目,而仅仅靠原告个人承担这样的费用是不可能的;其次是诉讼过程漫长,原告中有许多老人已经去世,这就给诉讼取证增加了不少难度。另外,关于诉讼时效问题,个人赔偿请求权利问题,这些都依然面临着很大的争议。

  专家观点

  错误判决极不人道

  尽管面临不少困难,国际法专家仍然认为,劳工问题必须得以公正解决。二战后,德国对纳粹暴行的受害者进行了多次谢罪和大量的赔偿。劳工问题、细菌战问题、“慰安妇”问题是国际公认的战争罪行。既然是战争罪行,对加害者的犯罪事实的认定,除了承认事实之外,还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而日本法院判中国受害者败诉,显然违反了国际法规定。日本法院错误的判决实际上给世界和平和惩罚战争犯罪带来了很坏的判例,这种判决是极不人道的。漠视对于二战劳工的赔偿要求,实际上也是对他们的伤害。

  晨报记者代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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