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广告”遭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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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5: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某制装公司发布的一则广告,连日来遭到了不少人士的质疑。在这则宣称“定制的婚姻才美满”的广告中,赫然出现了一个结婚证,结婚证的左半部分是婚姻证件管理专用章,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字样。 有广告专家提出,按我国广告法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做广告。结婚证广告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但该广告的创意人姚先生则认为,虽然广告中出现民政部的字样,但这只是结婚证上的一部分,与广告法规定并不矛盾。这个结婚证就是我本人的,照片上的人是我和妻子,如何使用它是我自己的权利。 结婚证广告是否违法还有待法律界进一步论证。据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