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痛斥“牢头狱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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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5: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罗锋昨日表示民警应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牢头狱霸”“关系犯”“人情犯”“自由犯”……公安部副部长罗锋23日表示,当前,一些地方看守所在执法和管理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地地方看守所管理秩序混乱,存在“牢头狱霸”或“关系犯”“人情犯”“自由犯
“要从源头上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所在。要把制度和机制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大胆改革创新,勇于探索。”罗锋说。 “在押人员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基本生活保障、卫生保健、会见通信、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以及检举、控告、申诉等权利,都是看守所应当而且必须依法保障的基本权利。”罗锋表示。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即将在全国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室开展“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罗锋介绍说,这次创建活动要坚决废除现行监管制度中的一些有悖人权保障的做法,建立完善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制度,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制度和辩护、上诉、申诉、举报、控告材料转递制度;要大力整治监所环境秩序,改善生活卫生条件;要加强与办案单位的协调、配合和监督,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超期羁押,坚决杜绝在看守所发生刑讯逼供行为;要严格依照规定使用械具,坚决杜绝打骂、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的行为。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