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高检开展监所“双加强、双保障”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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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7: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三日电(记者朱大强) 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在此间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开展“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据称,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继去年进行超期羁押专项清理整顿之后,坚持执法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司法公正、文明的又一重大举措。
公安部副部长罗锋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和服务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看守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看守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说,看守所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教育改造余刑一年以下罪犯的重要部门。各级检察机关要建立和完善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强化检务公开,不断完善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制度、检察官接待制度、检举控告、来信来访等制度;驻所检察室要为在押人员行使合法权利提供方便和保障,要加强羁押期限的监督工作,切实预防和及时纠正超期羁押。 这次“双加强、双保障”创建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涉及到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执法管理工作的各方面。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和监所检察部门密切配合,通过这次创建活动,使看守所的执法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服务刑事诉讼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监所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健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