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农民减负增收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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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7:54 扬子晚报 | |||||||||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税改办获悉,按照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从2004年起,全省农业税税率由7%统一调减为5%,无固定收入土地的农业税税率由4%调减为2.8%,农业税附加仍按调整后的农业税的20%计征。 通知要求,农村税费改革时,农业税政策未作调整的国有农场、政法系统农场和有农业收入的机关、部队、学校、团体的农业税,以及按有关规定的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部
通知强调,调整农业税税率,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重大举措,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农业税税率调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广大农民得到实惠。(江大纬 吴红萱 苏财宣)(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