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破获非法吸储大案 涉案金额达千余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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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5:04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几名犯罪嫌疑人以高息为诱饵,一年时间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余万元,事情败露后携款潜逃。济南警方全力侦破此案,近日,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本报济南讯 几名犯罪嫌疑人以高息为诱饵,一年时间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余万元,事情败露后携款潜逃。济南警方全力侦破此案,近日,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2003年11月3日,济南天桥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济南恒祥信诺经贸有限公司在向群众非法吸收存款。专案组经过艰苦细致的内查外调,查清案情。 2002年12月,犯罪嫌疑人芦某(男,33岁,济南市人,原系济南市恒祥信诺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在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劝说下伙同犯罪嫌疑人赵某、朱某、卞某等人在济南成立了海源百货经营部,由芦某任总经理,陈某、朱某、赵某及卞某任副总经理。该经营部自成立后就以经营百货产品为名(并无实际商品),公开向社会非法集资。2003年6月,芦某又以扩大经营规模为名注册了济南恒阳信诺经贸有限公司,继续高息揽存。2003年8月,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芦某注销了恒阳信诺经贸有限公司,并于9月1日出资50万元重新注册了济南恒祥信诺经贸有限公司,继续大肆非法集资。2003年10月5日,芦某携款500万元潜逃。直至芦某潜逃时,该公司已非法集资1000余万元,受害人达500余人。 案发后,朱某、陈某投案自首。今年2月10日,主犯芦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3月16日,犯罪嫌疑人芦某、朱某、陈某被依法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王兵 徐明 万晋 明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