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四不审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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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8:42 河北日报 | |||||||||
新华社合肥3月23日电(记者葛如江)最近,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具体办法,对征用土地提出“四不审批”规定。这一措施旨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四不审批”是:对征地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地,不予审批;征地方案未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用地,不予审批;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安置措施不落实的用地,不予审批;因征地工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又没有妥善解决的用地,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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