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莫兆军有信心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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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8:53 金羊网-新快报 | |||||||||
“我无法预见被告判决后会自杀”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徐进)广东省四会市法官莫兆军涉嫌玩忽职守一案昨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莫兆军表示,对胜诉有信心。 庭审过程中,控方认为,张氏夫妇的死和莫兆军的判案有因果关系。作为一名司法工
莫兆军的辩护律师提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张氏夫妇的败诉是必然的。而他们放弃了上诉、申诉或提请检察院抗诉的法律权利,而选择了极端的自杀行为,这只能说明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怪到莫的头上。任何一个法官都不可能预见当事人自杀结果的发生,这个悲剧与莫兆军判案无必然因果关系。 莫兆军则为自己辩护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院的规定,他所判的案至今没有被认定为错案,那就证明自己无错,无错的案件为何要追究责任?莫兆军还激动地反问:“我怎么可能预见到被告在判决后会自杀,在座的各位法官能不能预见,你们如果判决我有罪,我会做什么?” 庭审完毕后,莫兆军说:“我从第一天被抓开始,就一直相信我会胜诉,到现在也一样!”案件回放 被告法院外自杀 法官疑失职错判 2001年9月27日,四会市法院法官莫兆军开庭审理李兆兴状告张氏夫妇等4人借款1万元纠纷案。李兆兴持有张氏夫妇的借条,而张氏夫妇辩称借条是被李兆兴、冯志雄持刀威逼所写的。经审理,莫兆军作出判决,认为借条有效,被告应予还钱。 2001年11月14日中午,张氏夫妇在四会市法院外喝农药自杀身亡。 2001年11月15日,公安机关传唤冯志雄、李兆兴两人,两人承认借条系他们持刀威逼张氏等人所写。 2002年11月4日,莫兆军被逮捕,涉嫌罪名是玩忽职守。 2003年12月4日,肇庆市法院一审判决莫兆军无罪,肇庆市检察院不服判决,提出抗诉。(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