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煤气费何以一拖五年? 消费者:自己没出错,平添烦心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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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9:01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星火)市民许先生近日挺心烦,自己原有住房5年前的一笔煤气费,银行和燃气总公司一直说没扣到,也未作出任何解释。可最近新房主办理煤气过户时,燃气总公司“重提旧事”,许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来电:怎么5年前的煤气费,到现在还没交上呢? 许先生原住金城新村,煤气费、水费等都是通过银行代缴。2001年年中,燃气公司通知说1999年有一个月40多元的煤气费没扣到,许先生纳闷,卡上始终保持1000多元的存款,
前些天,办理售房的中介公司给许先生来电,说新房主在办理煤气过户的时候,被告知1999年有一个月的煤气费没交,得让原房主把欠款缴清后才能过户。许先生说,四十几块钱是小事,但作为用户,在扣款时间、流程上没有“知情权”,自己即便补交了也觉得很不爽。 市煤气销售服务公司人员解释,当时没扣款,是由于电脑技术原因、扣款当日卡上余额不足等因素造成的,而且当月没扣过后也不能补扣,造成一些用户煤气费“拖欠”,时间最长的达10年左右,但绝对不会发生扣了款却说没扣成的情况。今年1月起,办理代缴费业务的各家银行的电脑系统与市燃气总公司实现了联网,服务系统也实现了更新,用户交费可实现“一个都不会少”。至于以前的“欠费”,用户可到燃气总公司营业所交纳,然后才能办理过户等手续。 自己没出错,平添烦心事,还要自己跑去缴费,这位消费者觉得实在有点“冤”。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说,作为服务部门,应对自己的工作疏忽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如果消费者觉得有关部门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可到消委会等部门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