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航务二公司长江口项目部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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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9: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3月1日,山东青岛航务二公司长江口项目部28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接到项目部的通知,他们被转为岗薪制职工,这意味着他们将享受和正式职工同样的待遇。 该公司项目部目前承担着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中任务最重、自然条件最恶劣的NHB和NHC-2标段的施工任务,有劳务工1200多名。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工会的提
项目部组建之初,就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线,并将其列入项目部与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中,规定月工资最低保障线为800元,并强调按时发放工资,建立监督机制,杜绝克扣现象等。 在用工制度上,项目部对进城务工人员实行激励机制。在劳务用工中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长期从事某项工作并有过突出成绩者,工作满8年可以转为岗薪制职工,与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采用经济激励的方式,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月工资定为800元,奖金可以拿到正式职工的70%,已有8人享受这一待遇。今年春节,由于工程需要,项目部全体职工放弃回家团聚的机会坚持施工,进城务工的兄弟也主动放弃休假奋战在施工一线,对此项目部给予了一定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