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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划出九类“禁乞区” 限制三类乞讨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9:1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厦门三月二十四日电(记者杨伏山) 厦门市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今日起正式实施,在包括机场、车站、码头、繁华街区等在内的九个场所划出“禁乞区”,限制三类乞讨行为。

  厦门市民政局、公安局和城管执法局等三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告》,在该市机场、车站、码头、繁华街区、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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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旅游区、星级酒店、政府机关和外事活动场所等九类场所划出“禁乞区”限制乞讨。通告今日起正式实施,上述三部门明日起将组织人员上街联合执法。

  据了解,执法人员将主要以劝导、关爱性救助为主,在上述“禁乞区”内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将向其发放“厦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告知卡”,告知该市救助管理站地址、电话等信息,劝其离开;同时记录其姓名、年龄、地址等详细资料作为存根,避免多次恶意求救。

  对发放“告知卡”并多次劝告无效仍违章乞讨者,执法人员将依法强制实施有关措施。而对于不需要救助而以乞讨为职业盈利的各种形式乞讨幕后操纵者,构成违法犯罪的,也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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