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一车主车身做广告 擅改车身颜色被罚款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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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0:18 新桂网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黄宗扬 通讯员黄标 钟权实习生陈丽丽)昨日,北流市陵城镇的陈某怎么也想不到,他因改变自己小客车的车身颜色做产品广告而违反了交通规则,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 在镇上做装饰材料生意的陈某,看到某些厂家的广告车花枝招展,穿梭于城镇之间,遂灵机一动,将自己的小客车原来白色的车身,全部用黄、红色油漆喷上了自己所代销产品
昨日上午10时左右,他驾车途经国道324线黑石岭收费亭路段时,被正好在此路段巡逻的兴业交警查获。交警检验陈某的行驶证后,发现行驶证上没有可改变车身颜色的说明,陈某也拿不出合法的证明。 据了解,陈某改变车身颜色未经交警部门批准,根据《机动车登记办法》,陈某被处以500元罚款。 作者:黄宗扬 黄标 钟权 陈丽丽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