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有房一幢却寄人篱下 漂泊一生仍居无定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0:24 法制时报

  老华侨回国难回家

  2003年12月11日,本报接获来自大洋彼岸的一份传真,旅美侨胞陆振明来信反映父亲在大陆的私房无法得到保护,法院执行久拖不决:陆老先生有房一幢,却寄人篱下,漂泊一生,依然居无定所。老先生不禁唏嘘不已,"我的房子,法院早已判决,他们为何会置之不理,敢当儿戏呢?"

古天乐新片征召女主角 一起邂逅阳光有情人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本报特稿/记者王敏

  87岁的老华侨陆平安先生,侨居委内瑞拉50年,大半生在国外漂泊。近年来祖国欣欣向荣,国泰民安,深深吸引着陆老先生眷恋家乡的心,希望与同样80余岁高龄的老伴回到上海老家,叶落归根,能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

  然而,回到上海,怀揣着1995年政府发还给他的私房产权证,陆老先生却进不了家门。"文革"期间国家作为公房出租给5户居民的私房,因住户拒绝迁出居住地,而使得陆老先生夫妇有家难归。陆老先生状告住户迁让的案件也已经胜诉6年,但该案至今执行未果。

  陆老先生有房一幢,却寄人篱下,漂泊一生,依然居无定所。陆老先生不禁唏嘘不已,"我的房子,法院早已判决,他们为何会置之不理,敢当儿戏呢?"

  2003年12月11日,本报接获来自大洋彼岸一份传真,旅美侨胞陆振明来信反映一起父亲私房无法得到保护,法院执行久拖不决的情况:"家父陆平安,上海人,侨居委内瑞拉近50年,他在上海市虹口区有一幢3层楼房,1995年'落政办'发还我们产权证,且终止了一、二楼的租赁关系,三楼转为'代经租'。

  由于占住该房的5户人家拒不搬迁,故家父于1996年诉至法院,1997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令一、二层4户人家于2年内迁出。其中2户提出上诉。1998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然而6年后的今天,1至3层的5户人家均拒不搬迁。他们非但未付分文房租,更毫无寻找房屋的意思,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政府不会让他们露宿街头,必须为他们寻找新房,而拒不搬迁。

  我不明白他们在2年期满后既无出示任何表示有搬迁意思的证据,也没向法院和我们申请延期,怎么可以强占而拒不搬迁呢?我更不明白法院为何不保护业主的私有财产,执行判决怎么可以人情化,甚至终止执行呢?

  6个月来,家父家母两位80余岁的老人,从盛夏酷暑到腊月严寒每星期去虹口法院询问案情进展情况,他们见过7位以上的法官,但至今仍无结果。基于人道主义请不要再让两位老人在寒冷的冬天在法院门口徘徊了。

  中国政府鼓励海外华人、学者心系祖国,热爱祖国,回国投资,参加建设,贡献自己的专长与经验为祖国服务,但是祖国热爱我们吗?我们能得到中国宪法及法律的保护吗?我们不求优待,只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让法院的判决变成废纸一张。"

  这份传真同时附上了2份陆振明先生写给虹口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康民先生的信。

  调查附记:

  据记者了解,陆平安先生的私房坐落在上海市虹口区鲁迅公园旁边的黄渡路107弄14号,共3层,为砖木结构。它的邻居15号是闻名遐迩的我党地下工作者李白烈士的故居。

  据陆平安称,解放前夕他离开了上海到了香港、日本,并于1956年辗转到了南美的委内瑞拉,一呆便是50年。

  1995年8月7日,虹口区人民政府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业主陆平安发出通知:"

  自1995年7月1日起归还产权,由你自管",并相应的向5户居民发出通知,"与房管所建立的租赁关系应即终止"。

  落实政策,发还了产权证,陆老先生欣然回国。但是5户居民以各种理由不愿迁出。有家难归的陆老先生夫妇迫不得已于1997年9月先后向虹口区人民法院状告严美英、陈大媛、潘肇仁、杨潘兰等5户居民,以原被告无租赁关系为由,要求被告迁出黄渡路107弄14号。

  据其中的一份(1997)虹民初字第390号判决书这样认定:

  1949年原告(陆平安)离开大陆,该房由严先发一家迁入使用。严先发及亲属住底层后间及二层全部,底层前间及三层全部由严先发出租给他人使用。1967年11月严先发将整幢房屋交国家管理。虹口区房管局接管后,三层原住户进行了交换,底层前间的住户迁出。1980年严先发的女儿严美英一家从新疆返沪定居。翌年8月房管部门将该房底层前间增配给严美英的女儿一家三人居住使用,底层厨房间、二层卫生间为合用。

  法院认为,业主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现原告(陆平安)对被告居住的房屋享有产权,原被告之间又无租赁关系,原告要求收回自用,合理合法,依法应予支持。

  法院先后对几位被告作出判决,自判决生效起2年内,均从黄渡路107弄14号迁出。

  然而,判决生效至今已有5年有余,5户居民均以各种理由没有搬离黄渡路107弄14号。

  2004年1月5日下午记者先后两次前往黄渡路107弄14号,但大门紧闭。下午4时,终于见到了底层前间的严美英及2楼的陈大媛及其儿子严伟德。

  三人见到记者均是一脸的苦楚,似有难言之隐。严伟德对记者称,我们一、二层4户人家都是亲戚,并且与陆平安也是亲戚关系。陆平安的岳母与严先发的母亲系亲姊妹,并称严先发与陆平安的夫人肖月梅也系表姊妹。

  1949年陆平安离开上海之前,是他叫来严先发来这里看房子的,历经50年,相继4代,一直为陆平安看管房子。我们认为黄渡路107弄14号的确是陆平安的产业,理所当然应归还他们,但前后50年代管房子,引起的后果,陆平安、肖月梅也应承担他们的责任,50年来我们代管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陆平安、肖月梅应该支付代管费。现在不是我们不想搬迁,而是无栖身之所。

  对此,陆老先生表示了不同看法,称与严家无亲戚关系,如果严伟德称与其有亲戚关系,请他拿出凭据来,并指出严伟德及其他几户人家均有房子,严伟德不是无栖身之地。

  至于此案为何久拖不决,2004年1月2日、5日,记者2次前往虹口区人民法院进行了采访,该院办公室主任朱梅华接待了记者。

  记者了解到,陆平安要求居民迁让房屋一案,由于系历史遗留问题,案情特殊,牵涉面较广,引起了虹口区人民法院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3年6月14日,法院李康民院长亲自接待了陆平安及肖月梅夫妇,详细了解了案情,并进行了相关批示。

  2003年7月30日,该院副院长王北翼再次接待了陆平安夫妇。

  据记者了解,2003年的12月25日,底层后间的林梅仙已经迁出,陆平安已经拿到了4把钥匙。久拖未决的执行案终于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朱主任对记者称:"此案已经引起了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尽量在春节前给陆老先生

  一个满意的答复。"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