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做广告司机领罚单 “花枝招展”违反交通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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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0:32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3月23日,北流市陵城镇的陈某没想到,改变自己小客车的车身颜色做产品广告竟违反交通规则,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 在镇上做装饰材料生意的陈某,看到某些厂家的广告车“花枝招展”,穿梭于城镇之间,遂灵机一动:何不将自己的小客车也打上代销产品的广告。这样,既可扩大产品知名度,又可省下一笔不菲的广告费。
于是,他将小客车白色的车身,全部喷上以黄、红色油漆为主的产品广告。两个月来,陈某开着那辆“广告”小客车,在北流城区及乡镇间来回送货,都“一帆风顺”,相安无事。 3月23日早上,陈某接到一单生意,把一些装饰用品装上车后,便驾车从北流往兴业赶。上午10时左右,他驾车途经国道324线黑石岭收费亭路段时,被在此路段巡逻的兴业交警查获。 交警发现陈某行驶证上既没有可改变车身颜色的说明,也拿不出合法的证明,交警便暂扣了他的行车证,作如下处理:根据《机动车登记办法》,陈某的违章行为已违反本条例第68条,陈某被罚款500元。 看着罚款单,陈某懊悔不已。 作者:黄标 钟权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