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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该不该享受特殊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0:51 沈阳今报

  背景新闻:3月23日《信息时报》:广州市建设银行两处营业点开设的“公务员服务专窗”招来了非议。

  特邀嘉宾

  却尘(辽宁大连热心市民)孙正龙(江苏宿迁公务员)高立学(湖南某中学教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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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河南某媒体编辑)毛飞(中国人民大学学者)

  观察版主:大家好!今天的话题就是这个“公务员服务专窗”该开不该开。我们平常到银行办理什么业务的,有时得等好长时间,银行服务基础本来就落后,有限的资源服务还倾向大客户,恐怕在座的各位都有此体会吧。

  ○却尘:排队也要三六九等?真是奇了怪了。要说给“老弱病残孕”开个“服务专窗”,那谁也没脾气没意见。我看哪,主要是这家银行看中的是“公务员”腰包里的银子。3月22日《三湘都市报》题为《公务员薪资最稳定》的新闻就给出了答案:“调查显示,政府和公共事业单位年薪均值为24959元,基本与上次调查持平,尽管排名仍然靠后,但是在总体薪资下滑的情况下,其稳定性已属难得。”

  一位公务员在新闻中说什么“公务员平时公务繁忙,很难有多余的时间,到银行排队浪费时间,这种服务很贴心”。说这番话的时候,她肯定忘记了当初面对一条“双乳对称”的录取标准,很多公务员或准公务员大声疾呼要“公平”不要“歧视”。

  观察版主:哈哈,这位老兄挺激动,其实也有人认为歧视是合理的,并不是贬义词,就是不同对象不同对待。

  ○孙正龙:我就是公务员,我觉得公务员不仅不是需要特殊照顾的群体,反倒需要我们对其他群体给予更多的照顾。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们拥有一定的公权,享受到一定的权利和地位,而且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只要不是执行公务的特殊需要,我们不仅不该享有凌驾于普通市民之上的特权,倒是更应该把机会更多地让给别人。

  把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首先让给别人,这也是一种为民服务,也是我们公务员应该做好的事情。而如果单独享受本该让全体享受的公共服务资源,那倒是一种与民争利,体现了资源共享服务中的不公正和歧视性。据报道,这个专窗是为公务员领取个人工资开设的。这就纯粹是个人私事,不该享受特殊照顾。

  即使作为普通公众的一员,公务员和其他公众一样都是平等的。作为顾客,在享受商业服务方面,我们同样是“上帝”,不该去沾“公务员”的光而搞特殊。

  高立学:很显然,到银行存取钱有不用排队的专窗伺候着,这是特权阶层才有的待遇———一些银行开办的 VIP专窗不就是这样吗?只是人家VIP“特权”是靠比普通人更多的钱、更大的业务量“堆”出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似乎也合市场经济的“辙”,而你们有些人天天喊着不加薪就难以保证不腐败,都“穷”到这份儿上了,怎么也会享受那有钱人才能享受的特殊服务呢?

  是的,银行是企业,可以有自己独特的经营手段,可大家别忘了,这个企业是国有银行,“国有”二字是啥意思,用不着我们在这里再补习小学功课了吧?企业的这种照顾可称之为是在向权力行贿!好好的政府形象就是让这种太多额外的“尊重”和“贴心”搞砸的。

  “权力”与“权利”同音,意思差远了。别以为借助权力之“力”就可让权利之“利”较别人有更多的便利———事实上,这种权利上的便利是在消解和败坏权力之力。

  观察版主:可能大家一谈到权力寻租的问题,都有很多话说,认为银行这种做法实在太不应该,剥夺了其他顾客应享有的同等服务权,那么有没有其他看法呢?

  ○盛大林:我有。各位的指责太“义正词严”了,但未必有理。

  首先,指责公务员是不对的。他们此时的身份不是“公务员”,并不是在执行公务,当然就不能以“公仆”的标准来要求他们。虽然他们获得的报酬是纳税人的钱,但那是用劳动换来的。其次,对于银行来说,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选择不同的服务对象,是企业的权利。“VIP”、“谢绝……入内”之类屡见不鲜的特色服务与“公务员专窗”没有质的区别。

  所以,银行是否应该开设专窗,是一种利益权衡,而不是是非判断。作为企业,为了赢利的最大化,当然可以调整服务策略,区别对待不同的客户。这不是决策对不对的问题,而是效果好不好的问题。当然,从实际情况来看,那两处银行网点推出“公务员专窗”是不明智的,因为它伤害了其他市民的感情,影响了银行的形象,很可能得不偿失——当然,如果建设银行只把公务员作为目标客户,不指望赚其他人的钱,那就另当别论了。

  总之,我不同意银行开设“公务员专窗”的做法,但我坚决维护银行开设专窗的权利。把市场交还市场。

  ○毛飞:孰是孰非我先不说,我先说在3月23日大洋网上看到的一则消息:山东省东营市正式挂牌成立了一家“女子银行”,该“女子银行”除了所有职工一律为女性外还专门为女性提供个人金融服务。

  这条新闻说明,特权乃是指为某一特定群体享有的排他性权利。如果说银行开设“公务员服务专窗”是给予公务员“特权”,那么为女性专门开设一家银行无疑也赋予了女性“特权”;前一种特权只是“不排队”的特权,而后一种特权的覆盖范围则大得多,相比之下,后一种特权显然更大。然而,人们对于前一种特权大加质疑;而对于后一种特权非但不加非议,反而视之为一种值得称道的特色服务;这其中原因何在?

  公众判断某一特权是否正当的根本标准是看其归属群体是强是弱,如果掌握这一特权的是强势群体,那么该特权就是不正当的,反之则是正当的。在公众心目中,女性在整个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她们享受一些特权的结果至多是与大家“拉平”,并未破坏公平,因此她们可以享受、接受专门个人金融服务的特权;而公务员手握公共权力,是社会中的强势群体,他们再拥有任何特权都会造成社会公平的损失,因此只要是归属于公务员们的特权就一律没有正当性。

  如此看来,公务员的“正当特权”之所以受到质疑,乃是不同正当性判断标准冲突的产物。我认为,公众的这种判断逻辑是有问题的。强势群体手中的特权不一定都是不正当的,而公务员也并非在一切情况下都是强势群体。对于银行而言,大多数公务员仍然是与一般公众无大区别的普通顾客———如果非要要求银行取消“公务员服务专窗”,就有些侵犯银行经营自主权的嫌疑。

  观察版主:好!很精彩,谢谢大家的发言,相信每一位读者心中也有了自己的判断。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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