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下月开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1:06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22日宣布,已初步决定于4月至5月,在北京、吉林、浙江、四川各选择一个区(或县)同时开展经济普查方案的综合试点。 记者从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了解到,经过3个多月的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目前已完成了试点用经济普查全套方案。将成立专门的试点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试点工作。
试点的对象是试点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试点工作预计于6月上旬结束,并完成总结,为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修改和完善奠定基础。 经国务院批准,原先的工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三项普查合在一起,再加上建筑业普查内容,统称为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04年 12月 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