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递员冒领汇款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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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1:4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通讯员 区惠妍)邮政投递员潘某利用其自身工作的便利,盯住邮政汇款单,并和社会人员里应外合,冒名顶替数次领取顾客汇款1万余元。日前,禅城区法院对潘某、程某职务侵占一案作出了判决。2003年3月,被告人潘某利用担任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某投递部投递员的便利,窃取收款人为苏某的一张汇款单交给其老乡被告人程某,程则使用假身份证持汇款单到邮政储蓄所冒领了人民币2000元。得手后,被告人潘某分得1800元,程某分得200元。一个月过后,两人的罪行未被他人发觉。两人以为
禅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程某侵吞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程某虽然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犯罪,但其与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最后,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潘某、程某有期徒刑9个月和7个月。(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