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消费日趋成熟 才闻“召回”又现“三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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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1:4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舒云飞)据国家质检总局透露,《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望年内实行。目前,这项“三包”制度草案已经通过各方面的协商论证,并已进入了立法程序,这将标致汽车消费市场更趋成熟。 听到汽车“三包”即将出台,消费者们欢欣鼓舞,这使人不由地想起了才兴起的汽车“召回”话题。国家质检总局曾在“3·15”期间宣布,我国将从10月1日起实行缺陷汽车产
专家指出,“召回”制度针对的问题都集中发现在同一批次、类型的产品中,因而需要召回时,这一批次、类型中即使还没有发生故障的车辆也要进行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解决的是系统性缺陷,“三包”制度针对的只是个体产品出现的个别现象,责任方负责对该产品进行修理、更换,甚至是退货,解决的是偶然性缺陷。汽车‘三包’制度的公布实施更能解决目前汽车消费投诉的当务之急。相比“召回”的大工程,操作比较实际。 据悉“三包”制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草案中规定的有效期为:汽车使用两年时间或者行驶四万公里以内。在这期间,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凭证办理修理、更换或退货。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应当根据规定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提出退货要求。 另外,修理者在有效期内应当按照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免费维护。这两种制度合在一起对汽车产品的质量形成了全面的保障体系,也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