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患上“摇晃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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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2: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上海3月23日电上海一个新建的住宅小区三幢高楼发生莫名其妙的摇晃,经地震专家多方检测,原来是与附近一个石材厂的锯石机发生“共振”,这一罕见现象给我国城市住宅建设环境标准提出新课题。 这个新建小区名叫“蕙兰苑”,小区主要是6层楼的多层住宅。2002年6月,当住户葛先生刚住进新房没几天,就感到“异样”:家里的吊灯来回晃个不停,摆得好好的餐桌自己
葛先生一开始还以为发生了地震,惊恐地向上海地震局打电话询问情况,回答是根本没有。 为了彻底查清这起闻所未闻的“楼房摇晃”案,房产开发商于2003年1月聘请上海地震工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前来检测。经过一个多月日夜监控,终于发现引起楼房摇晃的“震源”——距蕙兰苑800多米的塔星石材厂,这个厂有4台大型锯石机日夜轰鸣。经测试,锯石机工作时的振动频率与蕙兰苑三幢小高层固有的振动频率相一致,从而引起了楼房的“共振”。 塔星石材厂在接到“诊断”通知后感到“很冤”,因为工厂所有的振动指标都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章关福指出,楼房设计者一般只考虑房屋的抗风、抗震、承重、结构强度、变形、沉降等指标,对房屋自身的振动频率一般不予考虑,如果当初规划时环境监测部门多做一项“振动频率”的指标,这起罕见的高楼共振纠纷案其实可以避免。 据悉,国家环保总局1988年颁布的《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只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振动的标准值,对于振动频率则没有任何规定。 王忠良工程师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及时立项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完善国家标准。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