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破烂王 被判七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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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3:54 新华网 | |||||||||
几个人抢了袁某靠收废品挣来的138元钱,这几个抢匪都进了班房。 2003年10月2日,李朋朋和张旭刚、田志敏(另案处理)预谋抢劫收废品的袁某。当日,张旭刚跟袁某说有一 些废铁要卖,把袁某带到西宁市城东区乐家湾一个废旧砖瓦厂的破房子里后,早已在此等候的李朋朋和田志敏将袁某抱住按倒 在地,3人对袁某进行殴打并用绳子捆住袁某的手脚,用胶带粘住袁某的嘴。随后,3人抢走了袁某身上的138元人民币和 一
2004年3月20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朋朋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处罚金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