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侵财犯罪上升 团伙趋家庭化层级化职业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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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7:5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缺乏谋生技能及就业机会,无稳定的收入,想寻找归属感,导致很多聋哑人参加犯罪团伙,海淀检察院去年起诉聋哑人涉嫌侵财犯罪案件共达16起64人,多数都属于团伙犯罪。 聋哑人犯罪团伙中通常实行“家庭式管理”和“层级式管理”。团伙头目来京后,租房为其成员提供吃住,同时吸收女性聋哑人负责团伙成员的衣食起居,形成一种特殊的“
总头目之下,还有小头目负责收集团伙成员所盗抢的赃物。这些小头目,多为总头目所物色的,在团伙中充当着一种“管家”的角色。这些人管理严酷,手段残忍。据被抓获的犯罪团伙成员供述,小头目负责组织作案技巧的训练和练习,如果不练习,就动用暴力对他们进行殴打。 聋哑人犯罪团伙还呈现出职业化趋向,为了提高犯罪的成功率、逃避打击,他们往往是白天外出寻找作案机会,夜晚则研究、部署作案方案和技巧。在团伙中,甚至出现了使用“作案地图”、成员间采用短信联系的手段。 据法律专家和社会学者分析,聋哑人因其固有的生理缺陷,家庭对他们往往放任自流,而参加犯罪团伙,则使他们有种归属感。聋哑人进京后脱离了原籍的行政管理,又成为北京市政管理的盲点,这为聋哑人犯罪提供了客观上的便利。缺乏谋生技能及就业机会,无稳定的收入,也是导致聋哑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在所调查的案件中,聋哑人绝大多数无稳定的经济来源,文化程度多为小学文化水平,来京前多是务农或无业,而聋哑人多无相应的谋生技能,求职谋业不易,遂产生了“没有工作也没有钱,就想偷点钱”的犯罪动机。 李馨 李巧芬 刘涛 郭毅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