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揭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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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22: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刘江岳瑞芳)经过近一年多的筹备,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24日在京揭晓,18个地方政府创新项目从来自全国320多个地、市的245个项目中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优胜奖、提名奖和鼓励奖。 通过评选,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镇“小城镇公益事业民营化”、河北省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广东省深圳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等10个项目获第二届“中国
2002年启动的“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学术机构按照科学的评估程序和评选标准产生的“政府创新奖”。奖项由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与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发起,每两年举行一次。 据奖项主要发起人、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介绍,获得“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项目是发起机构聘请相关专家学者依据创新程度、参与程度、效益程度、重要程度、持续程度和推广程度六大标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层层选拔的,具有很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奖项的发起机构作为非赢利性的学术机构,其用于奖励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非参评的企业、基金会、个人和政府部门的捐助,属公益性质的民间资金。 由权威的非赢利性学术机构对政府创新行为进行研究和奖励,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 中国自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地方各级政府自发的创新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许多地方党政机关在公共服务、行政改革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的包括政务公开、任前公示在内的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俞可平认为,通过“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评选活动,不但可以鼓励地方党政机关积极进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民主要求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地方的善政与善治,而且研究机构也可以通过对政府创新实践的理论研究和总结,逐步建立起一套立足中国改革开放实际的政府创新理论和一套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为建立科学的政绩观奠定切实的知识基础,同时为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民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