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耐克被判两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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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03:21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杨文学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文学)明知是假冒耐克和阿迪达斯商标的服装,在动物园附近一市场内摆摊的张永安和郭文却仍对外大量销售。昨天,张、郭因此被西城法院分别判刑2年和1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
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间,张、郭未经授权许可,在市场上摆摊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服装。经工商部门查实,张、郭二人销售的假耐克、阿迪达斯T恤衫进价仅10元左右,卖价却高达数十元,销售总额达6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