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认为银行借记卡收费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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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03:39 重庆晚报 | |||||||||
一些国有银行近期宣布借记卡将收年费,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此举将侵犯现有持卡人的权益。银行打算对借记卡收费,对新的办卡人是合法的;但是对原借记卡持有人而言,当初办卡时银行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收费,现在单方面对客户增加收费,是增加了持卡人的义务,违反《合同法》。此外,《消法》第24条明确规定,不得以通知、店堂公告的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的协议,不尊重消费者的公平权、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的条款就是霸王条款。
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