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向空气污染宣战 5年内搬迁10个重污染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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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09:01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闪朝辉) 本报讯 河南省洛阳市委近日提出,要用3年左右时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并把治理空气污染确定为创建的首要任务,确定2004年为洛阳“大气环境质量年”。 经过调查,洛阳市环保局锁定了影响空气质量的工业废气、煤烟、扬尘、机动车尾
对市区内一些重污染企业环保部门将督促其采取措施,完善环保配套设备;同时,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带钢厂、龙门水泥厂等10个重污染企业要强制其3~5年完成向城外搬迁、转移。 对煤烟污染的控制,2004年年底前,取缔城市区内手烧燃煤锅炉104台,拆除市区集中供热和煤气覆盖区内10t/h以下燃煤锅炉39台,关闭小锻造、小铸造、小冶炼等污染严重的企业;2004年9月底前,完成市区及周边县区134家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严禁含硫、含灰超标煤在市区范围内销售、使用。 同时,要严格控制市区内建筑工程工地、拆迁工地、散装货物运输和道路清扫所产生的扬尘;对超期服役的车辆要坚决淘汰,尾气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严禁在市区行驶;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和鼓励农民走秸秆还田之路;对市区餐饮业炉灶及茶炉一律改用清洁燃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