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9市检察院签廉政责任书 明确责任追究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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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0:13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3月23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分别与全省19个市(分)检察院“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说,此举旨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责任书列出了各市检察院“一把手”对本院以及辖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7项工作责任,明确了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九条追究办法。
据介绍,随着责任书的签订,各市检察院“一把手”将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职责,组织领导责任目标制定、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责任执行情况将成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业绩评比、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相结合。 另据介绍,省人民检察院今年将从自身做起,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止,重大腐败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频发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河南日报本报记者 熊飞本 报通讯员 张维平 张琳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