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哈尔滨市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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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0:3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左楠)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准哈尔滨市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太平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道外区;设立松北区;撤销呼兰县,设立哈尔滨市呼兰区。 据悉,新的道外区以松花江主航道为界,将道外区南岸部分与太平区全部行政区域合并,辖团结镇、民主乡和大兴、胜利、东原、东莱、太古、南市、靖宇、滨江、南马、仁
松北区以松花江主航道为界,辖原隶属于道外的松北镇、松浦镇、万宝镇、太阳岛街道办事处、三电街道办事处以及呼兰县乐业镇、对青山镇。总面积为736.3平方公里;总人口16.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6万人。 呼兰区辖呼兰、康金、白奎、石人、沈家、二八、方台、双井、长岭、莲花、大用等11个镇和许堡、孟家、杨林等3个乡。总面积2185.9平方公里;总人口55.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9万人。 调整后的哈尔滨市辖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动力、平房、松北和呼兰等8个区和宾县、巴彦、依兰、延寿、木兰、通河、方正等7个县,代管五常、双城、阿城、尚志等4个县级市。全市总面积5.3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由原来的1660平方公里增加到4272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954万人,其中城区人口380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