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将增强区域指导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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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1:0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赵承、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司长杨伟民24日表示,“十一五”总体规划应该在东中西三大地带划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因地制宜地指明不同区域发展的方向和调控原则。
杨伟民在中国规划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上说,国家总体规划是以全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创新的重点是阐明改善空间结构的方向,增强总体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 杨伟民说,对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开发区域,“十一五”规划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发展环境,引导经济和人口向这些区域转移,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区的基础上,在中西部地区再形成几个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对开发密度较高、应该进行优化整合的区域,要加强对其空间开发的指导与协调,限制盲目开发,保留必要的绿色空间,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 对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比较脆弱的区域,如退耕还林地区、天然林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等,“十一五”规划要对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必要的引导和调控,适度限制开发区建设,鼓励人口平稳有序转移;对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要控制高耗水产业,适度控制城市规模,避免地下水超采导致地质环境恶化;对贫困地区,既要实现“地区脱贫”,更要重视“人口脱贫”,把开发式扶贫与易地扶贫结合起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