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零口供经济犯罪案一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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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2:04 新华网 | |||||||||
尽管犯罪嫌疑人马菊花犯案4年来闭口不交代自己的罪行,但3月18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她有 期徒刑8年。记者了解到,这是青海省经济犯罪案件中首例以零口供判决的案件。 法院查明:2000年8月1日,马菊花被西宁市旭海物资有限公司招聘为业务主管。从2000年11月23日至 2003年1月23日期间,马利用工作之便,将公司的各类钢材147.071吨分
案发后,马菊花态度顽固,自侦查至判决阶段,始终对案情闭口不谈,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侦查人员经过内查账目、 外调证据等大量工作,证实马菊花犯有职务侵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