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制 重大决策实行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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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2:38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梁峡林 实习生邵彩红) 为让群众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勤政,我省将在省政府系统普遍推行政务公开,政府出台重大政策事前要组织专家咨询或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政策解读政务公开的内容
省政府及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以及对社会的服务承诺、对投诉的追究和处理情况;省政府设定和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报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非密级规范性文件,特别是需要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的政策性文件、重大政策性措施;省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的可以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省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省级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省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政务公开的形式 建立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政府出台有关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事前要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代表咨询或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公开:省政府召开的可以向社会公开事项的有关会议,可邀请有关人员和新闻记者旁听。媒体公开:对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及重要文件和政策措施,省内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省政府设立发言人。文件公开: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的非保密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报记者梁峡林实习生邵彩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