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 中央要求4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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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4:04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清理。 中央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但有的地方和部门仍安排了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任领导职务,有的企业负责人兼任党政机关领导职务。这一做法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不利于政企分开原则的贯彻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不利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的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对此前制定的有关政策和文件进行清理,凡与国家法律法规、中央规定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 通知对清理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2004年4月底以前完成清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