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长称设置“禁讨区”不会引发社会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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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8: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3月25日电(记者王攀)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25日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广州将设立的“流浪乞讨重点管理区域”目的是遏制那些“职业化乞讨行为”,不会妨碍对真正需要救助的人采取救助行动。 张广宁说,截至2月底,共有7000多人在广州市的5个救助站内得到救助,其中包括600多名未成年人。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3月22日通过了《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详细规定了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管理措施,而不听劝阻,执意在机关、学校、医院、外国领事馆区等“禁讨区域”强索强讨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进行处罚。 张广宁对此解释说,自去年以来,广州市的流浪乞讨现象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其中出现了一些强讨、强要、妨碍交通、利用胁迫未成年人等不良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因此对乞丐和乞讨行为进行管理是有必要的。 张广宁说,国家现行法律不禁止流浪乞讨行为,但该行为不得违法、不得侵犯他人法定权利或扰乱公共秩序。因此,为了保护公众的合法利益和保证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完全有必要在城市重点区域内对流浪乞讨行为进行适当的管制。 张广宁说,适当的管制也有利于那些生活真正存在困难、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救助。他说,在设立“禁讨区”后广州市政府将在这些区域内设立救助站询问处和指引牌,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前往救助站;在未设立救助站的区、县会在民政部门设立救助中转机构,发放救助指引。因此设立“禁讨区”不会引发社会问题,同时能遏制那些“职业化乞讨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