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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达成国际汽运共识 广西出租车可到越南载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2:10 新桂网-南国早报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见习记者林海文) 也许在大家的印象中,出租车只是一种运行在一个国家之内的运送旅客工具,但从今年6月开始,这样的“界定”将被完全打破。出租车完全可以“走出国门”,从事跨国旅客运输业务。

  记者从3月25日刚结束的广西交通代表团与越南交通代表团在南宁举行的友好会谈中了解到,中越双方达成了开展广西至越南谅山省国际汽车运输业务的一些共识,其中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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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4座以上客车可以从事跨国客运业务的内容。

  据透露,这次会谈中,双方商定打破以前只允许15座以上客车从事跨国旅客运输的“常规”,同意只要是4座以上客车,都可以通过友谊关和友谊口岸,参与凭祥至谅山(谅山至凭祥)的客运业务。此外,这些客车还得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这些客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和标准;二是必须使用国际汽车运输识别标志及A、B两种国际行车许可证。

  按照中越双方的这一共识,以现在中国境内出租车可载4人的标准,只要这些出租车具备后两个条件,那就可以在将来“跨出国门”,到越南从事跨国旅客运输业务。

  这次会谈中,双方还商定,统一从2004年6月1日起,由中方三家企业和越南一家企业经营国际运输业务,它们分别是:广西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广西中宁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越南谅山运输股份公司。

  作者:林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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