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查国土资源违纪违法案 追究涉案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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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2:10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石慧琼)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广西今年将着重查处五方面国土资源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维护群众利益。这是3月25日,记者从在首府召开的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重查的五方面案件是:一、政治上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案件;二、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利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三、
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和公开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对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把领导干部违法批地数量较大、顶风违法、久拖不决的,尤其是影响恶劣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土地违法行为,作为查处的重点,坚持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 对已公开调查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尽快形成明确的处理结果,予以通报。同时,对开发商的典型土地违法案件,也要进行查处,不能罚款了事,对违法建筑,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真正产生震慑作用。此外,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严肃查处打击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 据统计,2003年,广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依法取缔非法采矿点1645个,取缔和关闭无证选矿厂31个;查处铁山港大桥、防城港港口11、12号泊位和西湾跨海大桥违法用海项目,违法用海行为立案276件,查处370件(含历年未结案件)。 作者:石慧琼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