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职业精神与媒体责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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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2: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 本报记者王细平一跪,让自己也成了“新闻人物”。面对一个即将飘逝的生命,这一跪,不仅让人潸然泪下,也令人充满希望——它没有挽救回一个生命,但它实践了一个新闻记者的职业精神,彰显了一张报纸的社会责任,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一个年轻人在18层的高楼上行将跳楼而下,都是一个新闻。在这样的时刻,本报记者王细平忠实地履行了一个记者的本职工作要求,既冷静地观察事件的进展,同时又像一个兄弟那样,竭力挽救这条向死的生命,更选择了“千钧一跪”。 正是这一跪,体现了一个位新闻记者理应具有的职业精神和一种真正崇高的职业道德。新闻记者,从来就不仅是社会的记录者和信息的传播者,在历史的旋涡中,他更是一个社会的良心。从我国古代“文以载道”的传统,到现代“妙手著文章,铁肩担道义”的责任感,都决定了新闻记者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有着更深的内涵和更广的外延。 不仅如此,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新闻记者更是一位“人民的记者”,更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理所当然应把自己的心和人民的心紧紧贴在一起,理所当然应该视人民为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和乡亲,理所当然地应将自己的情怀融入高贵的新闻理想。 一个负责任的媒体,一个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形象,一种勇于担当社会良心的媒体精神,正是一个媒体赖以生存和成长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正是一个媒体公信力的“灵魂”所在。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基本方针,这是每一个媒体的根本宗旨,这是每一位新闻记者的终极理想。·本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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