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查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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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3:2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济南3月25日电(记者朱丽亚)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省监察厅针对自学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教育部门、监察部门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 通知要求,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凡属在职人员的,要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对有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党员、干部考生,监察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查处,违纪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非在职人员考生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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