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加强低保工作审批 拒不工作者不能拿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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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4:1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记者王俊秀)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今天强调,要加强低保工作的社会监督和审批把关,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介绍就业者,以及无故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者,原则上不应纳入低保。 针对一些地方近期出现的虚报冒领、搭车收费、强制销售、克扣低保金等不正之风
民政部要求,当前要重点完善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和定期抽查制度,并组织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统计报告和公示制度,每月对低保对象、资金发放、人均补差等重要数据按时向社会公布;要强化群众的监督和参与,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各级民政部门都要设立低保热线电话,以利于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联系协商制度,会同财政、劳动、经贸、统计、工会等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