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目击一场车祸,以此敲诈肇事逃逸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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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4:17 天府早报 | |||||||||
车祸发生后,肇事者开车逃逸,车祸目击者竟以此为要挟,向肇事者索要“封口费”1万元。 去年2月24日,崇州市江源镇上,一辆微型货车将一个推架车过街的太婆撞倒在地。见闯了祸,微货司机飞也似地开起车就跑。这一切,被从彭州开车路经此地的刘永贤、郑维建两人看得清清楚楚。“撞人了!追!”刘永贤开着自己的“柳州五菱”紧跟微货。追出5里
“这事情咋个办?”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到李家去,敲他一笔。”两人一拍即合,当即向人打听李家的住址。 当天晚上8时左右,刘永贤和郑维建来到李家,此时只有李强的父亲在家。二人开门见山:“早上‘强娃’(指李强)把人撞了,我们看到了。拿1万元出来封我们的口,要不然我们就报警!”两人还留下手机号码,让李强想好了再联系他们。 两天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以5600元“成交”。钱到手后,刘永贤写了一张字据“从今后不找麻烦,钱以(已)付清”。随后,二人将5600元平分。昨(25)日,彭州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刘永贤、郑维建批捕。 汪在操早报记者陈昊实习生雷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