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林业强省的决定出台 林权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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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7:22 黑龙江日报 | |||||||||
牟景君 黄琦 记者 贾红路 抓好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加快林业产业结构升级 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强化林区体制创新,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在财政预算、税费减免等方面加大政府对林业的扶持力度 本报讯24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建设林业强省的决定》。《决定》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政策扶持等诸多方面对建设林业强省做出具体规定,为我省林业制定了未来发展规划。 根据《决定》,我省在建设林业强省的过程中,将以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创造竞争优势,统筹协调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和产业优化,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为牵动,建设功能完备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构筑林区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力争到2010年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2141万公顷,林业总蓄积达到1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7%以上,林业增加值提高到500亿元,建立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基本框架。 林业生态、产业两大体系建设是实现林业强省的重要内容,根据《决定》我省将抓好重点林业工程的建设,加快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提高重点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并深入持久的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决定》指出,要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依法以承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形式参与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促进社会各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进一步放宽民有林准入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外,全部向民营经济开放。加快林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强化林区的体制创新,积极推进森工集团所辖林区内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将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逐步剥离出来,由地方政府负担。积极探索商品林经营方式改革,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林木采伐实行分区施策、分类管理,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 根据《决定》,我省还将加强政策扶持以增强林业发展后劲。加大政府对林业的扶持力度。发展改革部门在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中,要加大对森林工业基地的投资力度,予以重点扶持。财政部门要将公益林建设和区域性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三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并逐步加大资金规模。加大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投入。在用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的同时,逐年增加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配套资金。对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速生丰产林基地、森林区划界定等重点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应安排前期工作费、管理费和后期检查验收费,与国家拨付的资金一并用于工程管理。在税费改革方面,《决定》中也明确了多项具体优惠政策。如林业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原木和其他林木产品享受减免农业税政策,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原木的农业税;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深加工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的工业用地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逐年缴纳土地租金。在信贷政策方面,将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信贷扶持政策,具体贷款期限可根据林木生长周期,由银行和企业协商确定,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 今后,我省还将加快建立林业科教支撑体系与法律保障体系。实施科教兴林战略,建立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建立有效的森林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