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口岸首次进口享受东盟协定关税货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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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8:20 新桂网 | |||||||||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 (记者甘毅 姜木兰 通讯员陈成新戴志强陈爵桓)3月20日,由广西宏光物流有限公司代理中粮上海粮油进出口公司由印度尼西亚进口的350吨初榨棕榈仁油在防城海关成功放行。该货物按东盟协定关税税率5%(最惠国关税税率为10%)征税,共减免关税8万多元。这是自《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以来,经广西口岸进口的首票享受东盟协定关税的货物。
根据该协议规定,从越南、泰国、柬埔寨等10个东盟国家进口的协议项下货物适用协定税率,其协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更低,关税措施更优惠,甚至协议项下的部分地区中部分商品享受进口零关税待遇。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