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借记卡收年费涉嫌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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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8:27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针对四大商业银行酝酿对借记卡收取年费的消息,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银行此举涉嫌侵犯现有持卡人的权益。
“银行以中国银监会和发改委发布的《暂行办法》来为收费做解释也没有道理。”王前虎认为,主管部门早就赋予银行这项权利,但在客户办借记卡时,银行没有行使,从而已放弃了这项权利。此时银行要让消费者承担自己当初的决策失误,这是没有道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