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无医保人群医疗费负担 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推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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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8:27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田玲翠郑蔚报道
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实行个人缴费、社会筹集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办法。2004年度,参加该互助帮困计划的市民本人缴纳50元,其余的互助资金由市、区县两级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分别组织筹措。 属于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对象的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街道(镇)的医疗互助帮困事务服务点申请参加。参加人员可享受的医疗互助帮困待遇是,门诊医疗费补贴、门诊和住院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补助水平有关部门将每年予以确定。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2004年度为每人一年150元。当年用不完的补贴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门诊和住院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办法是:参加人员当年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扣除按政策规定已享受的外地及本市医疗待遇的,个人支付医疗费超过一定标准以上的医疗费部分,可申请补助50%。但参加对象在外省市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帮困补助的范围。 医保费“三项标准”今年不调整 焦扬还介绍了今年医疗保险账户标准调整的情况。她向大家通报说,市政府同意了市医保局提出的有关实施意见:2004医保年度,个人医疗账户按有关办法正常调整;而门急诊医疗费自负段标准、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这“三项标准”,今年不作调整。 | ||||||||||||||||||